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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工作中体现三个忠诚

编辑:付开 2011-10-13 1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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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工作中体现三个忠诚
 城陵矶街道办事处     
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气势恢宏,立意高远,读后深受教育。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觉得要落实胡书记的讲话精神,更应做好群众工作,在群众工作中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
一、在密切联系、增进信任的群众工作中体现对党忠诚
胡书记在讲话中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是: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视并及时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理顺群众的情绪,加强党的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们必须的选择。作风深入为民谋利。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不是凭空而来的。利益相关才能血肉相连,利益一致才能生死与共。决不能脱离群众和群众利益不一致;决不能只怕领导批评,不怕群众反对,甚至为了取悦领导而弄虚作假,制造出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要眼睛向下看,而不是向上看,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要将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和群众利益完全绑在一起,将干部利益存在于群众利益之中。反腐倡廉树立形象。对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危害最大的,莫过于腐败。中央很关心民生问题,安全饮水、沼气、电网、道路、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项目建设,扶贫资金、救灾款、助学经费、医保等资金的下拨,这些中央的关爱能否不折不扣地送到急需要帮助的群众那儿,贯彻实施起来是否有人索、拿、卡、要,雁过拔毛,都折射出党风政风的良莠。党员干部要作拒腐防变的表率,要带头营造良好党风政风。腐败对党群关系的破坏是不能低估的。所以,必须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树立形象,取信于民。尽忠尽职干事创业。群众工作不是高不高兴做、喜不喜欢做的事情,而是一份历史责任、一项政治任务,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种责任不能只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文件里,而应该落实在行动中、体现在作风里、服务在群众中。有了这份责任感,才可能拥有公仆情怀,做到淡泊名利,崇尚事业,坚守使命,乐于奉献,永葆本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彰显社会公信力,赢得群众的口碑。  
二、在贴近亲近、依法依规的群众工作中体现忠诚于人民
胡书记说:“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只有我们把群众发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首先心灵上要零距离。我们要了解群众,善于和群众交朋友,知道群众想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要对老百姓有一种心心相印的感情。真正把群众当作朋友、当成亲人,自然就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胡锦涛同志曾强调:“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较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领导干部只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听得懂群众的话,学会说群众听得懂的话。无论是调查研究、走访群众,还是宣讲政策、部署工作,都应当多说贴近群众感情的话,多讲群众能够接受的道理,切忌讲官话、大话、套话和空话。这样,与群众的心就能贴得更近,群众工作就自然而然好做了。其次行动上有准则。党员干部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合法程序予以解决。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保护自身权益,纠正“权大于法”、“法不责众”等错误观念,以培育群众工作懂法遵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形成人人遵守法律、尊重法制的环境
三、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群众工作中体现对人民忠诚
胡书记说:“在前进路上,我们要继续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构建和谐社会,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当前,广大群众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干部能为群众致富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群众就离不开干部。因此,我们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引导支持、保护和服务群众上来,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团结带领群众齐心协力推动发展。同时,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自觉地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安危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的批评作为第一红线,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尽心尽力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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