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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186期 侮辱罪、诽谤罪 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韬 编辑:周可欣 2023-12-22 17: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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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侮辱罪、诽谤罪】。


以下哪个要件构成诽谤罪

A.主体不是故意的

B.主体是一般主体

c.客体不涉及人格尊严

D.行为人散布的必须是事实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释 法

1.关于“侮辱”。“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关于“暴力”。“暴力”是指以强制方法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如强迫他人“戴高帽”游行、当众剥光他人衣服等。这里的暴力,不是为了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在实施暴力侮辱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伤害后果的,即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3.关于“公然”。“公然”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构成本罪。

4.关于“诽谤”与“捏造事实”。“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散播包括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韬

编辑: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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