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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177期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2023-12-08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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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下列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A.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致使被害人死亡,只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C.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和被害人有亲属关系的人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即使被害人死亡,也只能按照自诉案件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释 法

“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是指使用殴打、捆绑、禁闭等手段,使被害人不敢、不能行使婚姻自由权利。本条第2款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是指在实施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被害人因婚姻自由权无法行使而自杀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过程中故意实施杀害或伤害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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