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范围为: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者亲属(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报销1.献血者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信息化手段无法查证时,提供《无偿献血证》等有效凭证);2.就诊医院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用血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单位专用章);3.申请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联系方式。
二、无偿献血者亲属报销1.献血者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信息化手段无法查证时,提供《无偿献血证》等有效凭证);2.证明与无偿献血者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3.就诊医院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用血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单位专用章);4.申请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联系方式。持有《无偿献血证》,但血站信息系统中没有记录的,由献血者献血的血站审核并出具证明,审核通过的给予报销。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卢百恩
编辑: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