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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171期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2023-11-30 1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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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几年内行使?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释 法

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存在权力失权的问题,因此,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本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除斥期间相同,即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为一年时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即自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发生之日起,最长时间为5年,撤销权消灭。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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